
发布日期:2024-10-07 13:03 点击次数:194
8月19日,临沂市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临沂市兰山区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发放操作细则(试行)》。针对2022年5月14日(含)后新到临沂市“两新”组织就业或创办企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在临沂首次购房时,符合条件的可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符合条件的人才,由用人单位按照属地(纳税所在地)管理原则,统一向区人社局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提供《临沂市兰山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临沂市兰山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汇总表》;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未婚的提供单身声明,已婚的应提供结婚证及未成年子女信息;人才证明材料;人才所在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全职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若是自主创业,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社保缴费证明;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或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共有产权住房申请购房补贴的,共有人应为配偶;在用人单位显著位置公示人才基本情况的照片等相关材料。
审核通过后,兰山区人社局将会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基本信息、所购住房情况、拟发放购房补贴金额通过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区人社局将人才购房补贴明细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后书面报市财政局。按照属地(纳税所在地)管理原则,用人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由兰山区人社局按程序将购房补贴资金发放至申请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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