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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配资网 东莞市凤岗尚兴百货店被罚款7825.5元,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发布日期:2024-09-18 22:37    点击次数:112

(原标题:东莞市凤岗尚兴百货店被罚款7825.5元,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

金融界消息,近日,东莞市凤岗尚兴百货店因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被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罚款7825.5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5月9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廖进堂(19110052161)、陈宇(19110052123)等在东莞市凤岗镇雁田村石蟹组长石路17号铺“东莞市凤岗尚兴百货店”经营场所内,向当事人叶赞尚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依法检查上述经营场所,现场查获双喜(软经典)、钻石(荷花)、红塔山(硬经典)等21个品种合计102条卷烟。当事人叶赞尚持有我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440852541970),但现场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

东莞市凤岗尚兴百货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构成了违规行为。处罚内容为:一、责令停止销售非法生产的卷烟,处以违法销售的卷烟总值17390元45%的罚款7825.5元,并对非法销售的卷烟102条予以公开销毁;二、取消叶赞尚经营的“东莞市凤岗尚兴百货店”从事烟草专卖业务的资格;暂扣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440852541970。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证券配资网